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公法專題
SEMINAR ON PUBLIC LAW 
開課學期
95-1 
授課對象
政治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吳 庚 
課號
PS7033 
課程識別碼
322 M334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研1 
備註
公共行政與古登美、陳淳文合開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講授主題:
一、 憲法上之基本權條款
二、 我國違憲審查制度之理論與實務
三、 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
四、 國家賠償制度
五、 監察權之理論與實務
六、 我國人權保障組織之發展
七、 憲法變遷之理論與程序
八、 權力分立原則
九、 我國現行憲政之檢討
 

課程目標
以強化憲法與行政法等公法整體相關專業能力為目的,俾使修習者在深入公共行政領域時,能有強固的公法基礎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分教授講授與學生報告研討等兩部分。三位教授各講授二至三個主題,其餘為報告討論。同學提出口頭報告時,至少於一週前將書面報告電傳至同學信箱。報告當天,報告同學必須列印三份書面報告給老師;未報告同學則必須積極參與討論,並於當天課後提交書面評論稿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出席、課堂參與討論及書面評論稿 
50% 
 
2. 
期末報告 
50% 
期末報告繳交最後期限:民國96年1月15日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